结论:有色金属矿山1985年1月至1989年12月的计划内五年的农民轮换工,其工龄的认定需结合具体政策规定及实际情况,一般情况下,若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应计算为工龄。以下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政策规定角度
农民轮换工制度背景:
- 农民轮换工制度是我国特定历史时期,为解决国有企业用工需求而实行的一种特殊用工制度。该制度下,农民轮换工在国有企业工作一定年限后,需返回农村,由企业另行招用新的农民轮换工替代。
工龄认定政策:
- 对于农民轮换工的工龄认定,需依据当时的政策规定。若政策明确规定农民轮换工在国有企业工作期间应计算为工龄,则该期间应计入工龄。
- 例如,某些地区或行业可能出台了具体政策,明确农民轮换工在矿山等艰苦行业工作期间,其工龄应连续计算。
具体政策查询:
- 由于政策具有时效性和地域性,要准确判断该农民轮换工的工龄是否应计算,需查询当时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若能找到相关政策文件,且文件明确规定农民轮换工工作期间应计算为工龄,则可据此认定。
二、实际情况角度
工作性质与劳动合同:
- 农民轮换工在国有企业工作期间,若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条款,且该合同符合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则其工作期间应视为在企业工作,应计算为工龄。
社保缴纳情况:
- 若农民轮换工在工作期间,企业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则社保缴纳记录可作为其工作期间的证明,有助于工龄的认定。
企业认可与证明:
- 若企业认可农民轮换工的工作期间,并愿意出具相关证明(如工作证明、工资单等),则这些证明材料也可作为工龄认定的依据。
三、法律建议
查询政策文件:
- 建议首先查询当时当地关于农民轮换工工龄认定的政策文件,以明确政策规定。
收集证据材料:
- 收集与工作期间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企业证明等,以证明其工作期间和工龄。
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
- 若对政策规定或证据材料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有色金属矿山1985年1月至1989年12月的计划内五年的农民轮换工,其工龄的认定需结合具体政策规定及实际情况。若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且能提供相应证据材料,则应计算为工龄。如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