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提出调岗而员工不愿意去时,这个问题需要从多个角度来细致分析并处理。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公司调岗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是处理这一问题的关键。如果公司的调岗决定是合法且合理的,那么员工拒不服从可能会面临一系列的处理措施。具体来说:
如果员工不到公司上班:
如果员工继续到原岗位上班而不到新岗位工作:
如果员工到新岗位工作但不履行岗位职责或不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如果员工采取“非暴力不合作”的方式:
然而,如果公司的调岗决定并不合法或不合理,那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可能会承担违法解除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如果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即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与员工协商调岗,但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在此情况下,公司需要保留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和已经与员工进行协商的证据,以证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当公司提出调岗而员工不愿意去时,双方应首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公司应确保其调岗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并根据员工的实际行为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同时,员工也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