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 还能主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倍工资吗-崔瑛律师|法行宝
2025-12-16 合同纠纷

结论前置:在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符合法定情形且处于时效期间内,劳动者仍然有权主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倍工资。不过,具体情形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综合判断。以下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在用工满一年后,即使未签订书面合同,也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仍有义务补订书面合同。

三、主张第二倍工资的条件

  1. 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如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等。
  2. 未签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尽管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合同,则仍构成违法。
  3. 处于时效期间内: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劳动者应在时效期间内提出主张。

四、第二倍工资的计算与支付

  • 起算时间: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即用工满一年后,若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合同,则从此时开始计算双倍工资差额。
  • 截止时间:一般计算至实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止,但若一直未补订,则支付至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如仲裁申请日),不过,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因为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处的十一个月并非严格限制,而是基于未签书面合同第一年可主张双倍工资的类比推理,实际处理中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 支付标准:按照劳动者当月的应得工资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五、实际操作建议

  1. 劳动者:应仔细查看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了解具体条款和规定。如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条、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并在时效期间内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 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在用工满一年后,应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举例说明:假设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但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用工满一年后,尽管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若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合同,则劳动者仍有权在时效期间内主张自用工满一年之日起至实际签订合同之日止的双倍工资差额(但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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