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老人给别老太太转钱,儿女能否要回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转账的性质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或无效情形。以下是具体分析:
若转账属于赠与且老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如果老人明确表示将钱款赠与别老太太,且老人当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清晰理解自己的行为后果并自主决定),那么这种赠与行为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儿女通常无法直接要求返还钱款,因为赠与合同一旦成立且履行完毕,赠与人(老人)无权单方面撤销,除非存在法定撤销事由(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但此类法定撤销事由需由赠与人本人主张,儿女一般不能直接代为行使。
若转账属于无权处分或老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若转账涉及欺诈、胁迫或恶意串通
如果别老太太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迫使老人转账,或者与老人恶意串通损害儿女或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那么这种转账行为可能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儿女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转账行为无效并返还钱款。但需注意,举证责任在主张权利的一方(即儿女),他们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或恶意串通等情形。
建议:如果儿女认为老人的转账行为存在问题并希望追回钱款,建议首先与别老太太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老人行为能力证明、欺诈/胁迫证据等)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即向我咨询),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