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干了(即用人单位决定解散、终止经营或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补偿金的计算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核心结论如下:
若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或因破产、解散等原因终止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为: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如无合法理由单方辞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金额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
示例:若劳动者工作3年,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则赔偿金为2×(3×6000)=36000元。
若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或因严重违纪等过错被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但需结清工资及未休年假工资等法定待遇。
关键提醒:
如有具体细节(如解除原因、工资结构等),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会为您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