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写了互不追究 双方都签字了 有第三方在现场作证 还可以告对方诈骗么-魏杨律师|法行宝
2025-12-13 合同纠纷

结论:双方写了互不追究且都签字,还有第三方在现场作证的情况下,一般不可以再告对方诈骗,但在特定情形下仍有可能。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合同效力及意思表示真实角度

  • 一般情况:双方签订互不追究的协议,并且签字确认,还有第三方在现场作证,这通常表明双方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了合意,意思表示真实。该协议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效力,双方应当受到协议内容的约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特殊因素,一方再以诈骗为由起诉对方,往往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因为诈骗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双方已经通过协议明确互不追究,说明不存在一方欺骗另一方使其遭受财产损失并意图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情况。
  • 举例说明:比如甲和乙因为生意往来产生了一些经济纠纷,经过协商后双方签订了一份互不追究的协议,约定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不再就之前的纠纷向对方主张权利。协议签订时,双方都认真阅读并签字,还有他们的共同朋友丙在场见证。此后,甲又以乙当初在生意往来中存在欺骗行为构成诈骗为由起诉乙,由于有这份互不追究的协议以及现场证人丙的证明,甲的起诉很难被法院认定为有合理依据。

从存在特殊情形角度

  • 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签订互不追究协议时,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导致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协议,那么该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可撤销。在这种情况下,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协议,之后如果发现对方确实存在诈骗行为,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举例说明:甲为了逃避对乙的赔偿责任,威胁乙如果不签订互不追究协议,就会对乙及其家人进行伤害,乙出于恐惧签订了协议。后来乙发现甲当初的行为实际上构成了诈骗,此时乙可以先向法院申请撤销该互不追究协议,然后再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甲的诈骗责任。
  • 发现新的诈骗证据:如果在签订互不追究协议之后,又发现了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在之前的交易或行为中确实存在诈骗行为,且该诈骗行为在签订协议时并未被发现,那么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不过,这种情况下需要新的证据具有足够的证明力,能够推翻之前基于互不追究协议所形成的认知。
    • 举例说明:甲和乙签订了互不追究协议后,乙在整理资料时偶然发现了一份关键的文件,该文件能够证明甲在之前的交易中故意虚构了重要事实,骗取了乙的财物,而这份文件在签订协议时乙并未发现。此时乙就可以凭借这份新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指控甲诈骗。

建议:如果你认为自己可能遇到了上述特殊情况,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协议原件、证人证言、新的诈骗证据等,并向专业的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合同纠纷方面的疑问,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