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针对“此模具只能销毁,不能做其它产品”的合同签订,关键在于明确约定模具的专用性、销毁条款及违约责任。以下从合同条款设计、法律风险防范两个角度展开说明:
一、合同条款设计
明确模具专用性
在合同中直接写明:“该模具系为甲方定制的专用模具,仅可用于生产合同约定的产品(产品名称/型号),乙方不得将该模具用于生产其他任何产品,亦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转让或复制该模具。”
目的:通过合同条款直接限制模具用途,避免乙方擅自改作他用或泄露技术。
约定销毁条款
需明确销毁条件、方式及时间,例如:
违约责任条款
若乙方违反约定,需承担高额违约金(如合同总金额的30%-50%),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律师费等)。
示例:“若乙方擅自将模具用于生产其他产品或未按时销毁,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全部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二、法律风险防范
模具所有权归属
技术保密条款
若模具涉及甲方技术秘密(如设计图纸、工艺参数等),需约定保密义务及保密期限(如“乙方需对模具相关技术信息保密,保密期限为合同终止后5年”),并明确泄密责任(如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验收与证据留存
总结:合同需围绕“专用性限制+销毁义务+违约责任”展开,同时明确所有权、保密义务及证据留存规则。建议根据实际交易背景(如模具价值、技术复杂度等)调整条款细节,必要时可委托律师起草或审核合同。如有具体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