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习期间工作属于劳动者吗-林春凯律师|法行宝
2025-12-09 劳动纠纷

学生实习期间是否属于劳动者,需根据实习生的身份、实习的性质以及双方的实际行为等因素综合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 在校学生实习:

    • 教学实习或勤工俭学: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的勤工俭学实习,或作为教学计划一部分的统一安排实习,主要目的是学习实践技能和积累经验,而非以就业为目的。这种情况下,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之间通常不构成劳动关系,而是形成民事劳务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可根据约定及民事法律规范确定,例如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
  2. 毕业生实习:

    • 以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已经毕业的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实习合同,如果符合劳动合同的法律要求(如工作时间、工作要求、管理关系、工资报酬等),且实习是以就业为目的,那么双方构成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实习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和保护。
    • 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实习生与实习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者虽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实际提供有偿劳动、接受管理等),并且提供了有偿劳动,那么这种关系也符合劳动关系的认定条件,双方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
  3. 实习性质与劳动关系判断:

    • 培训型实习:作为学校教学计划的一部分,由学校统一安排到企业进行实习,这种实习被视为教学的延伸,主要目的是提升学生的技术能力。由于不以就业为目的,因此不构成劳动关系。
    • 就业实习:对于毕业生或即将毕业的学生,如果实习是以就业为目的,且实习内容与未来工作紧密相关,甚至实际从事的工作与用人单位正式员工的工作内容基本相同,并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指挥,用人单位支付相应报酬,那么这种实习可能构成劳动关系,无论是否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

建议:

  • 对于在校学生而言,在实习前应明确实习的性质和目的,了解自己与实习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以便在实习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对于毕业生而言,如果实习是以就业为目的,应尽可能与实习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自己的劳动权益得到保障。
  • 如果在实习过程中遇到权益受损的情况,应及时向实习单位或相关部门反映,并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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