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市政管养范围内的地砖翘起绊倒行人是否应予以赔偿-白旭飞律师|法行宝
2025-12-09 侵权纠纷

公共市政管养范围内的地砖翘起绊倒行人,市政管理方在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应当予以赔偿。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法律责任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虽然该条款直接提及的是地下设施,但公共市政管养范围内的地砖翘起,同样属于市政管理方未尽到管理职责,导致公共场所存在安全隐患,进而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可以类比适用。市政管理方作为公共设施的管理人,有义务确保公共设施的安全性和适用性,防止因设施损坏或维护不当而给行人带来危险。

二、过错认定

  1. 管理方是否尽到管理职责:市政管理方需要证明其已经对地砖进行了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修复,以确保地砖的平整和安全。如果管理方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已经尽到了管理职责,那么就可以认定其存在过错。
  2. 地砖翘起的原因:如果地砖翘起是由于自然因素(如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且管理方在事件发生后及时采取了修复措施,那么管理方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地砖翘起是由于管理方的疏忽或不当管理导致的,如未及时修复损坏的地砖、未设置警示标志等,那么管理方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赔偿范围

如果市政管理方被认定存在过错,并因此导致行人绊倒受伤,那么管理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因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行人因伤致残或死亡,赔偿范围还可能包括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四、实际案例参考

在实际案例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市政管理方是否尽到了管理职责,并据此确定赔偿责任。例如,如果地砖翘起已经存在较长时间,且管理方未采取任何修复措施或设置警示标志,那么法院很可能会认定管理方存在过错,并判决其承担赔偿责任。

五、建议与行动

  1. 及时取证:如果行人因公共市政管养范围内的地砖翘起而绊倒受伤,应立即拍照或录像记录现场情况,并保留好医疗记录、费用单据等相关证据。
  2. 与管理方协商:在取证后,可以尝试与市政管理方进行协商,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3.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或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可以向律师咨询或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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