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海嘉里鲁丰获省级助残称号 企业在助残中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隋煊平律师|法行宝
2025-12-05 公司事务

结论概述:益海嘉里鲁丰(临沂)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荣获“省级助残先进集体”称号,体现了企业在助残领域的积极贡献。企业在助残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不歧视残疾人的就业责任、提供合理便利的责任、保障残疾人劳动权益的责任,以下结合新闻背景及法律规定详细分析。

一、不歧视残疾人的就业责任

法律规定: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八条,在职工的招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这意味着企业在招聘、录用、晋升等各个环节,都应平等对待残疾人,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录用或给予不公平待遇。

新闻背景分析: 益海嘉里鲁丰(临沂)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现有职工300人,其中残疾员工71人,占比达23.6%,这一比例远高于一般企业,体现了企业在招聘时对残疾人的平等对待和积极接纳。

二、提供合理便利的责任

法律规定: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五条,公共服务场所和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方便其生活和工作。企业有责任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设施,以消除其就业障碍。

新闻背景分析: 益海嘉里鲁丰(临沂)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建成“国家多层工业无障碍标准化车间”,配套设施齐全的职工公寓,专门设立心理关怀站,为双残职工提供免费住房保障,这些举措从工作到生活全方位消除了残疾人就业障碍,符合法律规定的提供合理便利的责任。

三、保障残疾人劳动权益的责任

法律规定:

  1. 劳动合同签订: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职工,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2. 工资支付: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人职工提供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并根据其残疾程度安排适宜的工种和岗位,同时按照国家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3. 职业培训: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二十条,残疾人职工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享有与本单位其他职工平等的权利。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残疾人职工的特点,提供适当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促进其职业发展。

新闻背景分析: 益海嘉里鲁丰(临沂)包装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岗位适配改造、专项技能培训等精准举措,帮助残疾员工掌握一技之长,实现自食其力。这些举措不仅符合法律规定的保障残疾人劳动权益的责任,还体现了企业对残疾人职工的关怀和支持。

四、法律后果与启示

法律后果: 如果企业违反上述法律规定,未履行助残责任,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法律后果。例如,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启示: 益海嘉里鲁丰(临沂)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的助残实践为其他企业树立了榜样。企业应积极履行助残责任,不仅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还能促进残疾人的就业和社会融入。同时,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企业助残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共同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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