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签名真实性鉴定费哪方出-孙璐律师|法行宝
2025-12-05 合同纠纷

签名真实性鉴定费原则上由申请鉴定方先行垫付,最终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决责任承担方。具体分析如下:

  1. 鉴定费垫付原则
    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若一方对签名真实性存疑并申请鉴定,通常需由申请方先行垫付鉴定费用。这是基于“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即提出鉴定需求的一方需承担初步举证责任。

  2. 费用承担的最终判决依据
    法院或仲裁机构会根据案件事实、双方过错程度及举证责任分配,在判决中明确鉴定费的最终承担方。常见情形包括:

    • 若鉴定结果支持申请方主张(如签名系伪造),费用通常由被鉴定方(如伪造签名者)承担;
    • 若鉴定结果否定申请方主张(如签名真实),费用可能由申请方自行承担;
    • 若双方均有过错(如一方故意伪造,另一方未尽合理审查义务),法院可能按过错比例分担费用。
  3. 特殊情形下的费用承担

    • 合同约定优先:若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签名争议的鉴定费承担规则,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约定;
    • 非诉讼程序:在调解、仲裁或行政程序中,费用承担可能由双方协商或根据程序规则确定,但仍以过错原则为参考。

建议:若您涉及签名真实性争议,需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往来函件等),并在申请鉴定前评估鉴定结果对案件走向的影响。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实际情况为您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