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金额中是否包含退还的金额-田自能律师|法行宝
2025-12-04 刑事辩护

在诈骗犯罪中,犯罪数额的认定通常不扣除退赔的数额,但在量刑时退赔情况会作为重要情节予以考虑。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犯罪数额的认定原则

  1. 犯罪既遂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的诈骗罪。这些数额标准以被害人实际遭受的损失为基础,即行为人通过诈骗手段非法占有的他人财物数额。即使行为人在案发后退还了全部或部分赃款,其诈骗行为已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的客观事实不会改变,因此犯罪数额的认定通常不扣除退赔的数额。例如,若行为人骗取50万元后退还30万元,仍应以50万元作为犯罪数额进行定罪。

  2. 不退赔不影响定罪:退赔行为虽然体现了行为人的悔罪态度,但并不影响诈骗罪的成立。诈骗罪的成立主要取决于行为人是否实施了诈骗行为,以及该行为是否达到了刑法规定的犯罪标准。退赔只是量刑时的一个考虑因素,而非定罪的依据。

二、退赔对量刑的影响机制

  1. 从宽处罚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是酌定量刑情节之一。主动退赔可表明悔罪态度,减少社会危害性,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因此,在量刑时,法院会考虑行为人的退赔情况,并据此给予相应的从宽处罚。

  2. 具体幅度考量: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评估退赔比例、时机等因素。如全额退赔可能获得更大幅度从轻处罚,部分退赔则视具体情况酌情减轻刑罚。但需要注意的是,退赔情况不影响犯罪数额的认定,只影响量刑的轻重。

三、特殊情形处理规则

  1. 共同犯罪区分责任:在多人参与的诈骗案件中,各被告人仅对自己实际参与或应知的犯罪数额负责。若某被告人退赔超出其责任范围的部分,可作为量刑参考但不改变其他共犯的责任认定。这意味着,在共同犯罪中,每个被告人的犯罪数额是独立认定的,退赔情况也只影响其个人的量刑。

  2. 未遂与既遂并存:当存在部分诈骗未遂时,需分别计算既遂数额(不退赔)和未遂数额,按相关司法解释确定全案基准刑后再结合退赔情节调整。这种情况下,退赔情况同样只影响量刑的轻重,而不影响犯罪数额的认定。

总结来说,诈骗金额中通常不包含退还的金额,因为犯罪数额的认定以被害人实际遭受的损失为基础。但退赔情况在量刑时会作为重要情节予以考虑,可能影响刑罚的轻重。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此类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