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金额已经退还还算进诈骗额吗-万继德律师|法行宝
2026-02-04 刑事辩护

诈骗金额已经退还的,仍然算进诈骗额。以下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一、法律规定与诈骗额的认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诈骗犯罪的金额认定是基于犯罪行为实施时所涉及的实际骗取数额,而非最终是否退还。例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的认定标准,这些标准均是基于诈骗行为发生时实际骗取的财物价值。这意味着,一旦诈骗行为完成,即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行为人实际取得财物时,诈骗金额即已确定,不会因为后续的退还行为而改变。

二、退还诈骗金额对量刑的影响

虽然退还诈骗金额不影响诈骗额的认定,但在量刑时是一个重要的酌定从轻情节。主动退还诈骗所得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能会减少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刑罚的轻重。具体来说:

  • 量刑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 司法实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诈骗后退还钱款的情况,法院通常会先认定诈骗犯罪成立,然后根据退赃的具体情况,如退赃的时间、主动性、是否造成实际损失等,在量刑时给予相应的从轻、减轻处罚。例如,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主动退回全部诈骗所得并积极配合调查的犯罪嫌疑人,法院可能会从轻处罚,但仍会判定其构成诈骗罪。

三、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 未遂与既遂:如果行为人在实施诈骗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如被害人识破、当场抓获等)而未得逞,则构成诈骗罪未遂。此时一般以行为人试图骗取的金额为诈骗金额,但已退还的部分(如果存在的话)通常不会从诈骗金额中扣除,因为未遂状态下行为人并未实际取得财物。不过,在量刑时,未遂情节和退还行为(如果存在)都可能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
  • 轻微情节: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行为人有明确的悔过表现,积极退赃、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且诈骗金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能不被认为是犯罪,或者可以免除处罚。但这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例如,对于初犯、偶犯,且诈骗金额接近但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如果行为人能够主动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可能会考虑免予刑事处罚。

四、法律建议

鉴于诈骗罪的严重性和法律后果,我建议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诈骗活动。一旦涉及诈骗,即使后续主动退还财物,也无法完全消除其法律后果。如果已经实施了诈骗行为,应尽快主动退还诈骗所得,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处理,以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如果你有任何关于刑事辩护、律师会见、取保候审等方面的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