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约定了砍头息,一般会被视为约定了利息,但该利息约定可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砍头息的法律性质
砍头息,是指在借款时,出借人预先从本金中扣除一部分作为利息,借款人实际收到的本金少于约定的借款金额。从法律性质上看,砍头息本质上仍然是利息的一种表现形式,只不过其支付方式与常规利息有所不同。常规利息是在借款期间内按照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计算并支付的,而砍头息则是在借款发放时即已扣除。
砍头息的效力问题
违反法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这一规定明确禁止了砍头息的做法,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后果。
- 如果双方约定了砍头息,该约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出借人不能按照约定的砍头息金额收取利息,而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计算利息。
实际借款数额的确定:
- 在砍头息的情况下,借款人实际收到的本金少于约定的借款金额。因此,在计算利息时,应当以实际借款数额为基础,而不是以约定的借款金额为基础。
- 例如,如果双方约定借款10万元,但出借人预先扣除了1万元作为利息,实际只发放了9万元借款。那么,在计算利息时,应当以9万元为本金,而不是以10万元为本金。
砍头息的后果
出借人需返还多收的利息:
- 如果出借人已经按照砍头息的方式收取了利息,且该利息超过了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计算的利息,那么出借人需要返还多收的利息部分。
借款人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
- 借款人需要按照实际收到的借款数额返还借款,而不是按照约定的借款金额返还。同时,借款人还需要按照实际借款数额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如果利率合法的话)。
举例说明
假设甲向乙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年利率为10%,但乙在发放借款时预先扣除了1万元作为利息,实际只发放了9万元借款。那么:
- 实际借款数额:9万元。
- 应计利息:按照9万元和年利率10%计算,一年应计利息为9000元。
- 乙需返还的利息:如果乙已经收取了1万元利息,那么需要返还1000元(1万元-9000元)。
- 甲需返还的借款:9万元本金+9000元利息=9.9万元。
总结与建议:
双方约定了砍头息,虽然从形式上看是约定了利息,但该约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在实际操作中,出借人应当避免采用砍头息的方式收取利息,以免引发法律纠纷。借款人也有权拒绝按照砍头息的方式支付利息,并可以要求出借人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计算利息。如果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有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