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审讯过程需要录像吗-赵可律师|法行宝
2025-12-03 刑事辩护

未成年人审讯过程原则上必须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程序要求。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律依据与强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二十七条,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讯问时,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且讯问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这一规定旨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刑讯逼供或诱供,确保程序公正。

  2. 录音录像的核心目的

    •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未成年人身心发育未成熟,录音录像可监督审讯过程是否合法,避免其因恐惧或认知局限而遭受不当对待。
    • 固定证据效力:全程记录可确保讯问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防止后续争议(如翻供、程序违法主张等)。
    • 规范执法行为:对办案人员形成约束,减少权力滥用风险,符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司法原则。
  3. 例外情形与补充要求

    • 紧急情况例外:若因设备故障、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无法录音录像,需立即补录或书面说明情况,并尽快修复设备。
    • 隐私保护:录音录像资料需严格保密,仅限司法机关调取使用,避免泄露未成年人隐私。
    • 同步通知义务:除法定代理人外,若未成年人有委托的辩护律师,律师也有权在场监督或事后查阅录音录像(需符合法定程序)。

总结:未成年人审讯录音录像不仅是法定程序,更是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关键措施。若您或家人涉及此类案件,对审讯程序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法律适用或维权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