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财产保全申请的事实与理由,核心在于清晰阐述拖欠工资的事实,并说明采取保全措施的必要性,以下提供撰写思路及示例:
事实部分:需明确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理由部分:需说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包括但不限于:
示例模板(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劳动者姓名)与被申请人(用人单位全称)劳动争议一案,因被申请人自XXXX年XX月起无故拖欠申请人工资,截至申请日,累计拖欠工资共计人民币XX元(附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据)。申请人已多次向被申请人催讨,并向XX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但被申请人至今未支付。
近期,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存在转移资产的行为(如XX资产已过户至第三方、法定代表人变更等),若不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未来判决可能难以执行,申请人权益将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3条之规定,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判决顺利执行,特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如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采取保全措施,保全金额以XX元为限。
注意事项: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具体指导,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