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文职人员(这里我们理解为一般劳动者,因为文职人员也属于劳动者范畴)何时能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这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有以下几种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明确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这意味着,如果您在同一个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那么在续订或订立新的劳动合同时,除非您自己提出要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与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这种情况主要针对的是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用人单位或者国有企业改制的情况。如果您在这样的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那么在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同样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如果您已经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在这些合同期间内,您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如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等)规定的情形,那么在续订劳动合同时,除非您自己提出要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何时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劳动合同或劳动权益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