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单位组织工会团建活动利用周末时间去,受了工伤骨折能否报工伤”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但前提是这些活动与工作有关联。如果参加的是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对于您提到的单位组织的工会团建活动,这通常被视为单位安排的一种集体活动,旨在增强团队凝聚力、提升员工间的沟通与合作。如果这种团建活动是单位统一组织,并且与工作有一定的关联性(比如是为了提升团队协作能力、促进员工间的相互了解等),那么在这种活动中受伤,一般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具体到您的情况,虽然团建活动是在周末进行的,但这并不影响其作为单位组织活动的性质。只要该团建活动与工作有关联,且您是在参加活动的过程中受伤,那么根据相关规定,您是有资格申请工伤认定的。
当然,为了顺利申请工伤认定,您还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比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这些材料将有助于证明您的受伤情况与工作有关,从而增加工伤认定的成功率。
综上所述,如果您在单位组织的工会团建活动中受伤骨折,且该活动与工作有关联,那么您是有资格申请工伤认定的。建议您尽快与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工伤认定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便及时申请并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