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胁迫出据的承诺书申请撤销期限是五年吗-章芊昊律师|法行宝
2025-11-18 合同纠纷

被胁迫出具的承诺书,申请撤销的期限并非固定为五年,而是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一年期和五年期两种情况。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一年期撤销权行使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这意味着,如果胁迫行为在承诺书出具后的一段时间内终止,那么受胁迫方需要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承诺书。

举例说明:假设甲在2024年1月1日受到乙的胁迫,出具了一份承诺书。胁迫行为在2024年6月1日终止。那么,甲需要在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承诺书。如果甲未在此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

二、五年期撤销权行使期限

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这是一个绝对期限,不受胁迫行为是否终止的影响。也就是说,即使胁迫行为一直持续,但自承诺书出具之日起已经超过五年,受胁迫方也失去了撤销权。

举例说明:假设丙在2020年1月1日受到丁的胁迫,出具了一份承诺书,且胁迫行为一直持续到2024年12月31日。由于承诺书出具已经超过五年,即使胁迫行为在此时才终止,丙也失去了撤销权。

三、特殊情况下的撤销期限计算

如果受胁迫方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即知晓自己是受胁迫出具承诺书)的时间晚于胁迫行为终止时间,撤销期限仍然从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算一年。但无论如何,自承诺书出具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均消灭。

四、法律建议

  1. 及时识别胁迫行为:受胁迫方应尽快识别自己是否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出具的承诺书,并保留相关证据。
  2. 及时行使撤销权:一旦发现胁迫行为终止,受胁迫方应立即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避免错过时机。
  3. 关注最长保护期:即使胁迫行为持续,受胁迫方也应关注自承诺书出具之日起的五年期限,避免因超过最长保护期而失去撤销权。

综上所述,被胁迫出具的承诺书,申请撤销的期限并非固定为五年,而是根据胁迫行为终止时间和承诺书出具时间的不同,分为一年期和五年期两种情况。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仔细分析具体情况,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