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书可以不制作吗-李佳丽律师|法行宝
2025-11-07 合同纠纷

调解协议书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不制作的,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类型和调解结果。以下是一些可以不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具体情形:

  1. 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 在这类案件中,夫妻双方经过调解后愿意继续维持婚姻关系,表明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为了避免法律文书可能带来的压力,以及促进双方和好并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谐,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此时,调解协议的内容会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2. 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 当收养关系经调解后得以维持,说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愿意继续保持现有关系。为了不影响收养家庭的正常生活和收养关系的稳定发展,特别是考虑到被收养人的健康成长,人民法院同样可以不制作调解书。调解协议的内容也会记入笔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以确保其法律效力。
  3. 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 这类案件通常涉及争议数额不大,且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能够迅速达成协议并立即履行完毕,如债务纠纷中的即时清偿。由于权利义务已经即时实现,制作调解书显得多余且浪费司法资源。因此,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而是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4. 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情况:

    • 在某些情况下,虽然纠纷已经得到调解解决,但双方当事人可能出于各种原因(如信任基础良好、纠纷性质轻微等)认为没有必要制作书面的调解协议书。只要双方对此达成一致意见,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可以不制作调解协议书。但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和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争议,建议双方在口头或书面记录中明确调解结果和各自的责任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

  • 对于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人民法院必须将其记入笔录,并确保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均签名或盖章,以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
  • 在二审和再审程序中,即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也应当制作调解书,以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建议:

  • 在调解过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是否需要制作调解协议书存在疑问或争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咨询或请求指导。
  • 为了保障自身权益,无论是否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都应确保调解协议的内容明确具体,并详细记载权利义务关系、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

如果您在调解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