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人员确实属于打工的人。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进城务工人员”的定义。根据国家统计局及相关政策文件,进城务工人员通常指的是那些户籍仍在农村,但进入城镇地区以从业为目的的劳动力。他们可能从事各种非农产业的工作,如建筑、制造、服务等行业,以获取劳动报酬。
接下来,我们分析“打工的人”这一概念。在日常语境中,“打工”通常指的是为了获取工资或报酬而从事的工作活动。这个概念并不局限于特定的户籍或地域,而是涵盖了所有以获取劳动报酬为目的的工作者。
将两者结合起来看,进城务工人员正是为了获取劳动报酬而进入城镇地区工作的农村劳动力。他们符合“打工的人”这一概念的核心特征,即为了获取工资或报酬而从事工作。
此外,从统计和政策的角度来看,进城务工人员也是农民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统计局在开展农民工市民化调查时,明确将居住在城镇地域范围内、户籍不在本乡(镇、街道)的农村劳动力作为调查对象。这进一步证明了进城务工人员属于打工人群的范畴。
综上所述,进城务工人员确实属于打工的人。他们为了获取劳动报酬而进入城镇地区工作,是农民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