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无偿转让股权 能否追加受让人为被执行人-侯佳律师|法行宝
2025-10-22 公司事务

被执行人无偿转让股权时,能否追加受让人为被执行人,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但总体上存在被追加的可能性。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可以追加受让人为被执行人的情形

  1. 无偿转让股权且受让人知情: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若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且受让人对此知道或应当知道,申请执行人可申请追加原股东及受让人为被执行人,共同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实例说明:假设甲公司股东A未履行出资义务,即将股权无偿转让给知情的B。当甲公司无法清偿债务时,B作为受让人,因知情且未支付合理对价,可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与A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2. 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且受让人知情:

    • 若股东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转让股权,且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股权存在出资瑕疵及公司面临债务问题,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追加受让人为被执行人。
    • 判断标准:包括转让价格与股权实际价值的差距、受让人的认知能力等。若受让人在明知股权存在瑕疵的情况下仍受让,可能被视为恶意受让,从而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3. 逃避债务、恶意串通或明知有债务故意转让:

    • 在这些特殊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判定受让人是否应与原股东共同承担债务。例如,若股东与受让人恶意串通,通过无偿转让股权来逃避债务,法院可能会追加受让人为被执行人。

不能追加受让人为被执行人的情形

  1. 受让人善意且已支付合理对价:

    • 若受让人在受让股权时不知情且已支付合理对价,因其无过错,通常不会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 实例说明:C通过合法平台受让D的股权,查阅相关资料后未发现D未出资,且按市场价格支付对价。在此情况下,C作为善意受让人,通常不会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2. 转让人已完成出资义务:

    • 若原股东在转让前已完成全部出资义务,受让人受让的是无瑕疵股权,因此不应因股权转让而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因为在此情况下,股权转让并未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追加程序及注意事项

  1. 提交申请:

    • 债权人需要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追加受让人为被执行人的理由、所依据的事实及法律条款,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例如,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知情证明等。
  2. 法院审查:

    • 执行法院将对申请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必要时,法院可能要求债权人补充证据或到庭接受询问,甚至组织听证会。
  3. 作出裁定:

    • 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定。如果认为符合追加条件,则裁定追加受让人为被执行人;如果不符合条件,则裁定驳回申请。
  4. 注意事项:

    • 债权人在申请追加受让人为被执行人时,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以支持其追加理由。例如,证明受让人知情或应知情的证据、股权转让价格明显不合理的证据等。
    • 整个追加过程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总结:被执行人无偿转让股权时,能否追加受让人为被执行人需综合考虑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受让人的知情程度及支付对价的合理性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应仔细审查相关证据和事实,以确保法律的公正适用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