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赠与给子女的东西可以要回吗-许乃义律师|法行宝
2025-10-18 婚姻家庭

老人在赠与子女东西后,能否要回,需根据赠与财产的性质、是否已办理权利转移手续以及是否存在法定撤销事由等因素综合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赠与财产未办理权利转移手续

  1. 任意撤销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对于动产而言,权利转移一般以交付为准;对于不动产(如房屋),则以办理过户登记为准。
    • 实际应用:若老人赠与子女的东西尚未交付(动产)或未办理过户登记(不动产),且赠与合同未经公证或不属于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不可撤销合同,老人作为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要回赠与物。

二、赠与财产已办理权利转移手续

即使赠与财产已经办理了权利转移手续,老人仍可能在以下情况下要回赠与物:

  1. 法定撤销权:

    • 严重侵害权益:如果子女严重侵害了老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如实施暴力行为、恶意诋毁名誉等,老人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定撤销权,要回赠与物。
    • 不履行扶养义务:子女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子女具备赡养能力却拒绝履行,老人同样可以在上述期限内行使撤销权。
    •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在赠与财产时双方约定了特定义务(如照顾老人生活、保证老人居住权等),而子女未履行该义务,老人也可依法撤销赠与。
  2. 因受胁迫、欺诈而撤销赠与:

    • 如果老人在赠与财产时受到子女或他人的胁迫、欺诈,违背了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老人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赠与合同,从而要回赠与物。

三、注意事项

  • 行使撤销权的时限:老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逾期将失去该权利。
  • 公证赠与合同的特殊性: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通常不能任意撤销。
  • 证据收集:在行使撤销权时,老人应收集并保留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法院判决书、银行流水、证人证言等,以支持其主张。

四、建议

  • 赠与前谨慎考虑:老人在赠与财产前应谨慎考虑,明确赠与目的和条件,并尽可能与子女签订书面赠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若遇到赠与纠纷或需要行使撤销权,老人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总结:老人在赠与子女东西后能否要回,取决于赠与财产的性质、是否已办理权利转移手续以及是否存在法定撤销事由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建议老人根据具体情况谨慎处理,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