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还必须履行初步核实 立案 取证 违纪事实见面等程序-王旭东律师|法行宝
2025-10-18 行政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是否还必须履行初步核实、立案、取证、违纪事实见面等程序”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所依据的法规要求。以下是对这些程序的详细解答:

一、初步核实与立案

  1. 初步核实:这是纪检监察机关在接到举报或发现线索后,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进行初步了解和核实的过程。其目的是判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事实,以及是否需要进一步立案调查。

  2. 立案:如果初步核实后认为存在违纪违法事实,且需要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纪检监察机关将决定立案调查。立案是正式启动调查程序的标志。

是否必须履行:对于大多数案件,初步核实和立案是必要的程序。但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如根据生效的刑事判决对被审查人给予党纪处分的,可能不需要经过完整的初步核实和立案程序,而是直接由执纪审理部门提取有关材料,提出相应的党纪处分意见。

二、取证

取证是调查过程中收集、固定和审查证据的过程,是查明案件事实、认定违纪违法性质、作出处理决定的重要依据。

是否必须履行:在大多数情况下,取证是必不可少的程序。但对于案情简单类案件,如果初步核实阶段已经查清了违纪违法事实,且证据确实充分,可能不再需要开展进一步的取证工作。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证据的收集和审查,而是要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

三、违纪事实见面

违纪事实见面是执纪审查阶段确保案件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它要求将调查组认定的错误事实写成错误事实材料与被调查人进行核对,听取其意见和申辩。

是否必须履行:

  1. 对于根据生效刑事判决作出党纪处分的: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进行违纪事实见面。因为相关违纪事实已被司法认定,且刑事司法制度设定了比较完善的权利保障和救济途径。

  2. 对于其他案件:特别是需要立案调查的案件,违纪事实见面是必要的程序。它有助于保障被审查人的权利,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特殊情况:如果执纪审理部门在提取有关材料后经初步审查,发现除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外还有其他违纪问题需要调查核实的,需转交执纪审查部门立案审查,并进行违纪事实见面。

四、综合建议

  • 对于根据生效刑事判决作出党纪处分的:一般不需要履行完整的初步核实、立案、取证和违纪事实见面程序,而是直接由执纪审理部门提取有关材料,提出相应的党纪处分意见。

  • 对于其他案件:特别是需要立案调查的案件,应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初步核实、立案、取证和违纪事实见面等程序,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 对于案情简单类案件:可以在初步核实工作后期及时形成违纪违法事实见面材料,并按规定报经主要领导审批后进行事实材料见面,以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

总之,是否必须履行这些程序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所依据的法规要求。在处理案件时,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准确性和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