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执行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被考核,如果仲裁成立吗
2025-04-16 劳动纠纷

员工不执行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被考核,由此引发的争议,仲裁委一般不会受理关于考核结果的争议,但会受理因不执行工作任务是否构成违反合同约定或单位规章制度的争议。具体分析如下:

一. 关于考核结果的争议

  1. 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根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36条,考核争议不属于人事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员工对考核等级有异议的,应按有关规定通过其他渠道处理,如复核、申诉等,而不是通过仲裁。
  2. 考核是内部管理事项:考核工作具有特殊性,是单位内部管理的一部分。员工不执行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被考核,这是单位对员工工作表现的一种评价,属于内部管理范畴,不适合通过仲裁来解决。

二. 关于不执行工作任务的争议

  1. 属于仲裁受理范围:如果员工不执行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这可能构成违反合同约定或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由此引发的争议,如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或进行其他处理,员工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2. 需审查合同约定和规章制度: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委会审查双方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以及单位的规章制度,以确定员工是否有义务执行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以及不执行是否构成违约或违规。

我建议,如果你作为员工面临这样的情况,应首先明确争议的性质。如果是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应通过复核、申诉等内部程序解决;如果是因不执行工作任务而引发的争议,如被解除劳动合同等,则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同时,也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