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两不找人员如何处理-何飞律师|法行宝
2025-10-17 公司事务

针对您提出的“国企两不找人员如何处理”的问题,这是一个涉及劳动关系复杂且敏感的话题。在国企中,“两不找”人员通常指的是那些与用人单位长期不联系,双方长期互不履行劳动合同主要内容的劳动者,即劳动者在此期间未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也未给劳动者发放工资、福利待遇等。针对这类情况,以下是一些详细的处理建议:

一、劳动关系状态认定

在处理“两不找”人员问题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劳动关系的状态。审判实践中,对于“长期两不找”的案件,主要存在三种观点:一是认为劳动关系依然存在;二是认为劳动关系已经实际解除;三是认为劳动关系处于中止状态。目前,第三种观点,即劳动关系处于中止状态,被较多采纳。这意味着双方既不享有权利也不负担义务,处于一种既不活跃也不终止的状态。

二、处理建议

  1. 劳动行政部门介入:

    • 劳动行政部门应引起重视,对辖区内的“两不找”人员进行梳理和摸底,通过查档案和用人单位报告相结合的方式,掌握这些人员的情况。
    • 督促用人单位妥善处理“两不找”职工的情况,包括安排工作、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等。
  2. 用人单位责任:

    • 如果职工愿意回用人单位工作,且用人单位有条件安排工作,那么应督促单位安排工作。
    • 如果不能安排工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协助用人单位理顺关系,要求用人单位与“两不找”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在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 对于本人自愿离开企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应依法处理;如本人拒绝回用人单位上岗,也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 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 督促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和劳动合同管理。
    • 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 劳动行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日常监察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增强劳动监察力度。
  4. 多部门配合:

    • 劳动行政部门应与乡、镇街部门搞好联系和配合,共同解决“两不找”人员的问题。
    • 对于因“两不找”问题导致的上访等社会不稳定因素,应区分职工不同的情况,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妥善解决。

三、争议解决途径

对于“两不找”问题产生的纠纷和争议,由于原因和情况复杂,因此而产生的纠纷和争议适用“一事一议”,不宜集中处理。建议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协商予以妥善解决;协商不一致产生纠纷,或者争议涉及双方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问题的,可通过劳动仲裁或司法途径予以解决,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作为个案处理。

综上所述,处理国企“两不找”人员问题需要劳动行政部门、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三方的共同努力和配合。通过明确劳动关系状态、采取针对性处理措施、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以及多部门配合等方式,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