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不开庭也有没有询问咱们当事人 属于程序违法-欧士磊律师|法行宝
2025-10-14 行政纠纷

二审法院未开庭审理,但进行了询问,并不必然构成程序违法。这一结论的得出,需要我们从多个角度进行综合考量。

一、是否符合不开庭审理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原则上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发现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且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因此,如果案件确实不存在新的事实、证据或理由,且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那么二审法院未开庭而进行询问后判决,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是否征得当事人同意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当事人考虑到时间成本、诉讼便利性等因素,会主动向法院表示同意以不开庭询问的方式进行二审审理。如果当事人明确同意不开庭审理,那么二审法院的这一做法也具有合法性基础。例如,在最高院的相关判例中,就明确指出了在已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且无新事实、证据或理由的情况下,二审法院未开庭审理并不违反法定程序。

三、询问程序是否规范

即便二审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其进行的询问程序也应当规范。这包括但不限于提前通知当事人询问的时间、地点,确保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陈述意见;询问过程应当由合议庭成员主持,保障当事人充分陈述事实、发表观点的权利等。如果法院未提前通知当事人询问事宜,或者询问过程由非合议庭成员主持,导致当事人无法充分表达意见,这种情况下可能构成程序违法。例如,在某些案件中,二审仅由法官助理主持询问,最终被高院认定此审理程序严重违法。

法律建议与风险提示

  1. 对于当事人:在二审过程中,如果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而进行询问,你有权要求法院提前通知你询问的时间、地点,并确保询问过程由合议庭成员主持。如果法院未做到这些,你可以提出异议,并考虑是否因此影响了你的诉讼权利。

  2. 对于法院:在决定不开庭审理而进行询问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询问程序的规范性。这包括提前通知当事人、由合议庭成员主持询问等。否则,可能会因程序违法而面临再审或改判的风险。

综上所述,二审法院未开庭审理但进行了询问,并不必然构成程序违法。我们需要从是否符合不开庭审理的条件、是否征得当事人同意以及询问程序是否规范等多个角度进行综合考量。如果你对此仍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