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走了简易程序后,一般不需要再去交警部门结案。以下是详细解释:
简易程序处理流程与结案说明
- 简易程序适用条件:
- 发生车祸没有导致人员伤亡,且财产损失在三万元以下的;
- 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但对赔偿有争议的。
这两种情况都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简易程序处理流程:
- 交警在固定现场证据后,会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 撤离现场后,交警会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等信息;
- 交警会给当事人下达简易程序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交警的工作就结束了。
关于结案:
- 在简易程序下,交警部门不会要求当事人再次前往结案;
- 当事人收到简易程序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即视为事故处理程序完成。
赔偿问题处理
- 如果当事人对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伤者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赔偿。
- 在此过程中,不需要再次通过交警部门结案。
特殊情况说明
- 虽然大多数情况下简易程序后不需要结案,但如果事故处理过程中出现新的争议点或需要进一步调查的情况,交警部门可能会要求当事人配合进行后续处理。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常见,且不属于常规的结案流程。
总结与建议:
- 交通事故走了简易程序后,一般不需要再去交警部门结案。当事人收到简易程序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即可视为事故处理完毕。
- 如果对赔偿问题有争议,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起诉到法院。
- 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责任认定书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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