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人伤简易程序是否需要结案”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在涉及人员轻微伤的交通事故中,如果事故情况符合简易程序的处理条件,即事故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特定财产损失,且不涉及交通肇事犯罪嫌疑,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来处理的。
简易程序的处理流程通常包括:
现场处理:交通警察在固定现场证据后,会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以恢复交通。如果当事人拒不撤离,可能会被强制撤离。
责任认定: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会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的叙述,来认定并记录事故的相关信息,如发生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信息、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同时,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调解与结案:
关于是否需要专门去“结案”:
总结:
在涉及人员轻微伤的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中,一旦交通警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记录了调解结果(如果适用),就可以视为事故已经处理完毕,无需专门去“结案”。如果当事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或后续有赔偿等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解决。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人伤简易程序的处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