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扣车不开单是违法的。交通综合执法人员在执行扣车等行政强制措施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向当事人出具扣押物品清单或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这是法定程序的必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当事人权益的重要措施。
详细分析如下: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交通综合执法人员在依法采取扣留车辆等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场制作并交付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明确车辆被扣留的原因、依据、后续处理的流程和期限等关键信息。这一步骤是执法过程中的法定要求,旨在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并规范执法行为。
如果交通综合执法人员在扣车时没有开具相关凭证,这种行为将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执法过程缺乏有效规范和监督,容易滋生执法随意性和不公正现象。因此,交警扣车不开单的行为是违法的。
面对这种情况,当事人有权要求执法人员依法开具扣押物品清单或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开具或无法提供有效凭证,当事人可以向该执法人员所属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申诉和反映,要求其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执法行为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保障执法程序的公正、透明。
综上所述,交通综合执法扣车不开单是违法的,当事人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要求执法人员依法依规进行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