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被挂靠人是否承担责任-高旭东律师|法行宝
2025-10-09 合同纠纷

挂靠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挂靠人通常不承担责任,但存在例外情形。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合同相对性原则下的责任承担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仅对签订合同的双方产生约束力。在挂靠关系中,若挂靠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双方为挂靠人和购房者,被挂靠人并非合同当事人。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被挂靠人不承担该合同项下的责任。例如,在某起案件中,挂靠人王某以自己名义购买沙石,并由其雇员出具还款承诺书,后因未履行给付价款义务被起诉。法院最终判决王某承担责任,而其挂靠的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正是基于合同相对性原则。

二、例外情形:被挂靠人可能承担的责任

尽管合同相对性原则是基本原则,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被挂靠人仍可能承担责任。这些情形主要包括:

  1. 相对人不知挂靠情形:

    • 当购房者不知道存在挂靠关系时,若被挂靠人以某种方式(如提供资质、名义等)参与了合同的签订或履行过程,且购房者有理由相信被挂靠人是合同的一方,那么被挂靠人可能因表见代理或类似法律原理而承担责任。不过,如果被挂靠人能够证明款项没有进入自己账户,且合同实际上是由挂靠人履行等情况,那么被挂靠人在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向挂靠人进行追偿。
  2. 被挂靠人存在过错:

    • 如果被挂靠人在挂靠过程中存在过错,如未对挂靠人进行必要的资质审查、未对挂靠人的经营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等,导致购房者遭受损失,那么被挂靠人可能因过错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被挂靠人从中获利:

    • 若被挂靠人收取了挂靠人的管理费等并从中获利,那么在挂靠人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导致纠纷时,被挂靠人可能要在获利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这是因为被挂靠人从挂靠行为中获得了利益,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其也应承担一定的风险。

三、法律建议与风险提示

  1. 对于购房者:

    •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仔细审查合同相对方的身份和资质,确保与具有合法资质和良好信誉的开发商或销售方签订合同。
    • 若发现存在挂靠情形,应要求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共同出具书面承诺或担保,以明确责任承担方式。
  2. 对于被挂靠人:

    • 在允许他人挂靠时,应严格审查挂靠人的资质和信誉,确保挂靠人具备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 应对挂靠人的经营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防止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 若收取了挂靠人的管理费等,应明确约定责任承担方式,并在挂靠人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导致纠纷时,积极应对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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