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退休人员死之后家属还有遗嘱费吗-胡少飞律师|法行宝
2025-10-08 婚姻家庭

针对您提出的“二五年退休人员死之后家属还有遗嘱费吗”这一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通常我们所说的“遗嘱费”在官方语境中更准确地表述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接下来,我将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浙江省财政厅发布的相关通知,为您详细解答。

一、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存在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通知,为保障国有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供养遗属的基本生活,确实存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发放。这意味着,如果退休人员是国有企业职工,并且在去世后留有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那么这些直系亲属是有可能获得生活困难补助费的。

二、补助费的具体标准

  1. 对于国有企业离休人员:

    • 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其生前供养的配偶的生活困难补助费调整为每人每月3270元。
    • 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其生前供养的配偶的生活困难补助费调整为每人每月2750元。
    • 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其生前供养的父母、配偶的生活困难补助费调整为每人每月2495元。
  2. 对于国有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

    •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400元。

三、补助费的发放条件与资金来源

  • 发放条件:遗属需符合供养条件,这通常意味着遗属在经济上依赖去世的职工,且没有其他主要生活来源。
  • 资金来源:对于2021年9月1日及以后死亡的国有企业职工,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由原单位承担并负责发放;如原单位已不存在,则由原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现既无单位又无主管部门的,由当地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发放,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承担。

四、执行时间与范围

  • 本次调整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且主要针对国有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对于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是否调整,由各市、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五、总结与建议

综上所述,如果您的亲属是2025年退休的国有企业职工,并且在去世后留有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那么这些直系亲属是有可能获得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具体补助标准需根据去世职工的革命工作时期及供养遗属的身份来确定。为了更准确地了解补助情况,建议您直接咨询当地的人力社保部门或原单位的人事部门,他们将能够提供更详细、更具体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