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专家在评标时频繁打电话违法吗-李丽律师|法行宝
2025-10-08 合同纠纷

评标专家在评标时频繁打电话,这一行为是否违法,需结合具体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分析。

一、评标纪律与通讯工具管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在评审工作开始前,应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这是为了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保密性,防止外部干扰。若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频繁打电话,且未按照规定将通讯工具交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则违反了评标纪律。

二、评标过程中的通讯行为限制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应专注于评审工作,不得随意通讯。若确有急事需要联系,应根据现场评审纪律中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如通过指定的通讯方式或经过批准后进行。然而,频繁打电话可能表明评标专家未能充分遵守评标纪律,影响了评标程序的正常进行。

三、违法行为的认定与后果

  1. 若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频繁打电话,且该行为干扰了评标程序的正常进行,或存在与投标人私自接触、接受投标人财物或其他好处等违规行为,则可能构成违法。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此类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同时,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可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2. 若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频繁打电话,但并未干扰评标程序的正常进行,也未存在其他违规行为,则该行为可能仅构成违反评标纪律,而不构成违法。然而,即便如此,评标专家也应意识到其行为可能对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保密性产生负面影响,并应尽量避免。

四、建议与措施

  1. 评标专家应严格遵守评标纪律和通讯工具管理规定,在评标前将通讯工具交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2. 若确有急事需要联系,应通过指定的通讯方式或经过批准后进行,并确保不影响评标程序的正常进行。
  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加强对评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评标专家遵守评标纪律和通讯工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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