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身病作劳动能力鉴定应由哪个单位作鉴定-张明珠律师|法行宝
2025-10-07 劳动纠纷

因自身病作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应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以下是详细说明:

  1. 鉴定机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2. 鉴定流程: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需要准备相关的医疗资料,如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以证明自身的病情和劳动能力受损情况。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3. 注意事项:

    • 如果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因此应确保鉴定过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