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提出辞职但公司不同意怎么办”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这意味着,只要您按照法定程序提出辞职,就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来说,如果您已经过了试用期,那么您需要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辞职申请。这30天是给用人单位进行工作交接和人员调整的时间。在这30天内,您应当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并协助用人单位完成相关交接工作。而如果您还在试用期内,那么您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重要的是,您必须保留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的证据。这可以是人事部门负责人的签收单、送达证明、EMS快递签收单等。这些证据在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中,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过了您提出的辞职期限(30天或3天,根据是否在试用期而定)后,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批准,您的劳动合同都可以视为已经解除。此时,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奖金等应得权益。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您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您的人身安全,那么您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总的来说,只要您按照法定程序提出辞职,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就不需要担心用人单位不同意的问题。如果用人单位在您提出辞职后仍然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或结清工资等,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