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90万人乘火车离京 旅客是否有权要求打印纸质报销凭证-曲运超律师|法行宝
2025-10-04 交通事故

结论:根据新闻背景及相关法规,自2025年10月1日起,全国铁路客运全面启用电子发票,对10月1日起乘车的旅客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但乘车日期在10月1日前、180日以内的车次旅客仍可打印纸质报销凭证。因此,旅客是否有权要求打印纸质报销凭证需根据乘车日期判断。

一、乘车日期在2025年10月1日及以后的情况

  1. 政策规定: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铁集团联合发布的公告,自2025年10月1日起,全国铁路客运领域全面使用电子发票,对10月1日起乘车的旅客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
    • 旅客本人在行程结束或者退票、改签业务办理之日起的180日内,可通过铁路12306或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2. 旅客权利:

    • 旅客无权要求打印纸质报销凭证,但可通过电子渠道获取电子发票用于报销。
    • 铁路部门继续提供“行程信息提示单”打印服务,供旅客了解出行信息,但该提示单不具备报销功能。
  3. 特殊群体便利:

    • 为保障老年人、脱网人士等不便操作的旅客群体获取电子发票,铁路部门增加线下申请渠道和购票(代办)人开具服务。

二、乘车日期在2025年10月1日前、180日以内的情况

  1. 政策规定:

    • 乘车日期在10月1日前、180日以内的车次旅客仍然可以打印纸质报销凭证。
  2. 旅客权利:

    • 旅客有权要求打印纸质报销凭证,该凭证可用于报销。
    • 旅客仍可选择通过电子渠道获取电子发票,但纸质报销凭证与电子发票在报销时具有同等效力(过渡期内)。

三、过渡期政策说明

  1. 过渡期时间:

    • 过渡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纸质报销凭证与电子发票并行使用。
  2. 过渡期意义:

    • 过渡期设置旨在给旅客和单位适应电子发票的时间,降低因政策调整带来的不便。
    • 过渡期内,旅客和单位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使用纸质报销凭证或电子发票。

四、法律建议与风险提示

  1. 法律建议:

    • 旅客在乘车前应了解相关政策,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报销方式。
    • 单位应更新报销制度,明确电子发票的报销流程,推动无纸化报销。
  2. 风险提示:

    • 旅客需注意电子发票的开具时限(行程结束或退票、改签后180日内),逾期可能无法开具。
    • 单位在接收电子发票时,应通过税务数字账户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真伪,避免虚假发票风险。

五、热点事件延伸思考

  1. 政策影响:

    • 电子发票的推广将降低发票使用成本,提升发票管理和使用效率,推动铁路客运业务数字化转型。
    • 旅客出行和报销将更加便利,单位财务工作将更加高效。
  2. 行业警示:

    • 铁路运输企业需加强电子发票系统的维护,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 旅客和单位需及时适应政策变化,避免因不了解政策而遭受损失。
  3. 预防措施:

    • 铁路部门可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电子发票政策,提高旅客和单位的知晓率。
    • 单位可组织培训,帮助财务人员掌握电子发票的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