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未做离职职业健康体检,在补做前工资是否补发”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劳动者权益的重要议题。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例,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岗前必须组织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措施。
现在,针对您的情况,如果公司在您离职前未进行职业健康体检,那么这很可能构成违法终止合同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例,如您所提到的陆某案例,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企业未履行职业病检查义务而违法终止合同的,必须恢复劳动关系,并补发相应期间的工资。
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公司未在您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且您因此未能及时获得应有的健康保障和工资待遇,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
补做职业健康体检:这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必须履行。
恢复劳动关系:如果公司因未做体检而违法终止了与您的劳动关系,您有权要求恢复。
补发工资:在劳动关系恢复前,如果因公司未做体检导致您未能获得工资,您有权要求公司补发相应期间的工资。
当然,要实现这些权益,您可能需要采取一些法律手段,如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起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职业病防治是企业的铁律,漠视这一义务的企业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劳动者,我们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必要时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