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截止日期当天是否算假期,需结合请假类型、单位规定及具体情境综合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若请假申请明确包含截止日
例如员工申请“5月1日至5月5日请假”,且单位批准的请假单中明确包含5月5日,则该日属于假期范围。此时需以书面审批文件为准,口头约定或惯例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力。
若单位规章制度有特殊规定
部分企业会在《员工手册》或考勤制度中规定:“请假截止日当天不计入假期”或“需提前返岗”。例如规定“请假至5月5日者,须于5月5日24:00前返岗”,此时5月5日可能被认定为工作日。此类规定需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否则可能因程序瑕疵导致无效。
法定节假日与请假重叠的特殊情形
若请假截止日恰逢法定节假日(如端午节),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法定节假日本身属于带薪休假,无需额外申请。此时即使请假申请包含该日,实际法律性质为法定休假,而非事假或病假。
建议操作步骤:
如有进一步细节需要分析(如单位拒不认可截止日为假期、因此扣发工资等),可直接向我说明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