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小三追回共同财产的案由-黄科杰律师|法行宝
2025-04-11 婚姻家庭

起诉小三追回共同财产的案由可以是“不当得利返还”。以下是对此案由的详细分析:

一. 案由的确定

  1. 不当得利的概念: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在此类案件中,小三获得的财产利益,正是原配夫妻的共同财产,且这种获得没有合法的法律依据。

  2. 案由的适用性:在起诉小三追回共同财产的案件中,由于小三获得的财产是原配夫妻的共同财产,且这种获得是未经原配同意的,因此构成不当得利。原配作为受损方,有权要求小三返还这部分财产。

二. 法律依据

  •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在此类案件中,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小三,违背了这一规定。

  • 同时,小三作为受益方,其获得的财产利益没有合法的法律依据,因此构成不当得利。根据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受益方应当返还受损方所失去的利益。

三. 实际案例

  • 以深圳的一户普通家庭为例,丈夫贾某背着妻子林某偷偷将共同财产赠与小三杨某。法院审理认为,贾某的赠与行为无效,杨某应退还林某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判决正是基于不当得利返还的案由。

综上所述,起诉小三追回共同财产的案由应为“不当得利返还”。在此类案件中,原配作为受损方,有权要求小三返还其获得的共同财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