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合同到期未续签,能否要求11个月补偿需分情况讨论,具体结论如下:
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签,劳动者拒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原合同月薪1万元,续签时仍保持1万元或提高至1.2万元,但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拒绝续签,则无权主张补偿。
若用人单位降低条件续签,劳动者拒绝
此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例如,劳动者工作11年,月薪1万元,若用人单位将月薪降至8千元导致劳动者拒绝续签,则可主张11个月工资(11万元)作为补偿。
若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但继续用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自合同期满次日起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前一日,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但最长不超过11个月。例如,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劳动者继续工作11个月,则可主张11个月双倍工资差额(即额外11个月工资)。但需注意,若超过1年未续签,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主张可能受限。
关键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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