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再审是由谁发动的呢-王谦律师|法行宝
2025-09-28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法中的再审程序可以由法院、检察院以及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发动。具体来说:

  1. 法院发动再审:

    • 各级法院院长如果发现本院已经生效的裁判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错误,需要提交给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
    •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各级法院、上级法院对于下级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指令再审或者提审。
  2. 检察院发动再审:

    •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可以通过抗诉来启动再审。
    •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同级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有错误,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3.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发动再审:

    • 对于已经生效的裁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向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申诉。
    • 之后由法院或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启动再审。例如,当事人认为生效裁判存在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确实不充分、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或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的,就可以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诉。

再审程序的启动需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这是为了确保司法公正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发现生效裁判存在错误,相关主体应当依法启动再审程序,以纠正错误,保障司法公正。

在再审程序启动后,法院会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材料及新证据进行全面审查,不受申诉或抗诉范围限制。同时,会严格排除非法证据,确保再审裁判依据的证据真实、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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