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建筑临时工工伤赔偿标准-汪婷婷律师|法行宝
2025-04-10 劳动纠纷

建筑临时工工伤赔偿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劳动法规定执行,与正式工享有同等待遇。具体赔偿项目与标准如下:

一. 医疗费用

  •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 停工留薪期工资

  • 临时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也不得超过12个月。

三. 护理费

  •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需护理的,根据生活自理能力程度,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50%、40%、30%)按月支付护理费。若用人单位未派人护理,则需按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支付。

四.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根据伤残等级,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具体为:一级27个月、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的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 伤残津贴

  • 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的本人工资。
  • 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70%、六级60%的本人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六.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按本人工资一定倍数计算。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可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领取,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七. 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通常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和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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