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伤认定书单位不给,您完全不必担心,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您有权自行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意味着,即使单位不配合,您也有权利并且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其次,根据《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不需要职工所在单位的同意(签字、盖章),这不是必经程序。这进一步保障了您的权益,即使单位不给予配合,也不会影响您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
在实际操作中,您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事故报告、医疗证明等,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一旦您的申请被受理,相关部门会进行调查和核实,并最终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无论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员工工伤待遇的相当部分都要由用人单位承担。因此,即使单位不主动申请工伤认定,您也有必要为了自己的权益在事故伤害之日起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并评定劳动能力等级后,您可以要求相应的工伤待遇。
总之,如果工伤认定书单位不给,您完全有权自行申请,并且相关法律法规也为您提供了充分的保障。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