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效益不好合同到期不续签-谢兴华律师|法行宝
2025-04-10 合同纠纷

公司因效益不好合同到期不续签,若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则公司的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一. 公司效益不好不是不续签合同的合法理由

  • 公司效益不好并不能作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法定解除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 劳动者有权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在本题中,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十年,已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若公司因效益不好而不愿续签合同,实际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即“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 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 如果公司坚持不续签合同,且劳动者已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公司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来讲,就是按照一年的劳务关系补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额。

四. 劳动者的选择权

  • 当然,劳动者也有权选择不续签合同,此时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这一选择权在劳动者手中,而非公司可以单方面决定的。

我建议,如果你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且公司因效益不好而不愿续签合同,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