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复议的暂停执行具体行政行为期间,如有违反,是否造成违法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但原则上,暂停执行期间不应有违反行为,否则可能构成对复议程序或原行政行为的违反。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原则上不停止执行。这一原则的确立主要是基于行政行为的公定力理论,即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被推定为合法有效,对社会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因此,在行政复议期间,为了维护行政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具体行政行为应当继续执行。
二、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可暂停执行的情形
尽管原则上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但法律也规定了例外情形,在这些情形下,可以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
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三、暂停执行期间违反行为的法律后果
若违反的是暂停执行的决定:
若违反的是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在暂停执行期间理论上不应发生):
四、建议与总结
如果您在行政复议期间遇到具体行政行为暂停执行的问题,或有任何关于行政复议的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