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伤情轻微不愿做伤情鉴定 要怎样写-朱云律师|法行宝
2025-09-27 侵权纠纷

若因伤情轻微不愿做伤情鉴定,可参考以下内容撰写书面说明(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1. 书面说明的核心要点

  • 明确表达意愿:清晰说明因伤情轻微,自愿放弃伤情鉴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 陈述事实依据:简要描述伤情情况(如伤口位置、大小、治疗方式等),说明无需鉴定的合理性。
  • 签字确认:需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确保法律效力。

2. 参考模板

《关于自愿放弃伤情鉴定的声明》
声明人(姓名):_____,性别:_,身份证号:_____,联系电话:_____。

事实陈述:
本人于_年_月_日因__(受伤原因,如“意外摔倒”“他人碰撞”等)导致__(受伤部位,如“左膝擦伤”“右手软组织挫伤”等),经__(医院名称)诊断为__(具体伤情,如“皮肤擦伤”“轻微肿胀”等),医生建议_____(治疗方式,如“消毒处理”“休息观察”等),目前伤情已基本恢复,无需进一步治疗。

自愿放弃声明:
因伤情轻微,对本人身体功能及日常生活无实质性影响,且考虑到鉴定程序耗时、费用等因素,本人自愿放弃向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申请伤情鉴定,并承诺:

  1. 放弃鉴定系本人真实意愿,无任何胁迫或误导;
  2. 自愿承担因未鉴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无法通过伤情证明主张赔偿等);
  3. 后续不再以同一事实要求重新鉴定或主张相关权利。

声明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年_月____日

3. 注意事项

  • 法律效力:该声明仅代表个人意愿,不影响他人或机构依法主张权利(如对方仍可申请鉴定)。
  • 证据留存:建议保留医疗记录、照片等证据,以备后续需要。
  • 特殊情形:若涉及刑事案件或对方坚持要求鉴定,公安机关可能依职权启动鉴定程序,此时个人声明无法完全阻止。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调整声明内容,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