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结束后构成累犯吗-唐培锋律师|法行宝
2025-09-27 刑事辩护

假释结束后是否构成累犯,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

若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根据《刑法》规定,应撤销假释,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此种情形不构成累犯,因为累犯要求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再犯罪,而假释考验期内原判刑罚尚未执行完毕。

二、假释考验期满后犯新罪

若假释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则构成累犯。因为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符合累犯中“刑罚执行完毕”这一条件。同时,还需满足前后罪均为故意犯罪且都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以及时间间隔在五年内等其他累犯构成要件。

具体分析:

  1. 一般累犯:

    • 构成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 假释考验期满后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视为原判刑罚执行完毕,若在此后五年内故意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且非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犯罪的,构成一般累犯。
  2. 特别累犯:

    • 构成条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
    • 假释考验期满后的情形:若假释执行完毕后,又犯上述特定之罪,则构成特别累犯,不受五年时间限制。

三、举例说明

  • 案例一:小何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执行一段时间后获得假释,假释考验期满原判刑罚视为执行完毕。五年内,小何又故意实施了一个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小何构成一般累犯。
  • 案例二:小胡曾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被判刑,假释执行完毕后,在某时又犯了恐怖活动犯罪。由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属于特别累犯的范畴,小胡构成特别累犯。

总结来看,假释结束后是否构成累犯,关键在于新罪发生的时间节点是在假释考验期内还是考验期满后,以及是否满足累犯的其他构成要件。如有任何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