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扣押清单都需要谁的签名-马长孝律师|法行宝
2025-09-26 房产纠纷

在查封扣押过程中,查封扣押清单的签名是一个重要环节,它确保了整个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根据相关规定和实践操作,查封扣押清单通常需要以下人员的签名:

  1. 监督执纪人员:这是执行查封扣押措施的主体,他们负责当面逐一拍照、登记、编号,并现场填写登记表。监督执纪人员的签名是对整个查封扣押过程的直接确认。

  2. 原财物持有人或保管人:作为财物的直接管理者或所有者,他们的签名是对财物被查封扣押这一事实的认可,也是后续财物处理的重要依据。

  3. 见证人:见证人在场可以证实整个查封扣押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他们的签名是对这一过程的见证和确认。

在具体操作中,监督执纪人员会同原财物持有人或保管人、见证人,当面进行查封扣押工作,并现场填写查封扣押清单。清单上应详细列明被查封扣押财物的名称、规格、特征、质量、数量等信息,以及查封扣押的地点和时间。清单填写完毕后,由在场人员(监督执纪人员、原财物持有人或保管人、见证人)共同签名确认。

此外,对于查封扣押的财物,纪检监察机关应设立专用账户、专门场所,指定专门人员保管,并严格履行交接、调取手续。这既是对被调查人财产权益的保障,也是对调查人员正确履行查封扣押职责的监督。

综上所述,查封扣押清单需要监督执纪人员、原财物持有人或保管人、见证人的共同签名,以确保整个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