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通过亲属公司承接职权范围内工程怎么定性-张健律师|法行宝
2025-04-09 合同纠纷

公职人员通过亲属公司承接职权范围内工程属于违法行为。以下是对该行为的详细定性分析:

一. 违反公务员行为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并明确规定了公务员不得从事的行为,其中包括“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公职人员通过亲属公司承接职权范围内的工程,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属于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谋取私利的行为。

二. 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

如果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将工程项目违规交给亲属公司承揽,且情节严重,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这种犯罪行为的成立,通常需要考虑公职人员在转移工程的过程中是否有受贿行为,以及是否明知是犯罪所得而帮助其亲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三. 涉及营利性活动的限制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将给予相应的处分。公职人员通过亲属公司承接工程,可能被视为参与营利性活动,从而受到纪律处分。

四. 工程承揽的合法性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规,建筑工程的承揽需要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如果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没有相应资质的亲属公司承揽工程,还可能涉及到违法转包、分包等问题,这不仅违反了建筑法规定,也可能对工程质量和社会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我的观点:公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或他人谋取私利。对于通过亲属公司承接职权范围内工程的行为,应当坚决予以制止和查处,以维护职务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