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手机店销售手机不提供发票是不合法的。
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这表明,个体户手机店在销售手机并收取款项后,有义务向消费者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这进一步明确了不提供发票的法律责任,即可能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 法律分析
三. 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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